當前,地產草莓已陸續上市,為確保本區草莓質量安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結合本區草莓生產實際情況,12月28日和29日,在轄區內開展了首次草莓農藥殘留監督抽查工作。
浦東新區農委按照上海市農業委員會《2016-2017年度上海市草莓農藥殘留監督抽查方案》要求,出動執法人員28人次,對市農委隨機抽取的航頭鎮、祝橋鎮等11個鎮的20戶草莓種植戶進行了抽查。按照方案,樣品是從同一批次栽培管理、成熟且正在上市的草莓中隨機采樣,抽樣人員現場封存樣品,并及時將樣品移交市農委指定的有資質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檢測指標涵蓋甲胺磷、氧樂果、對硫磷、嘧霉胺等34種農藥。
與此同時,執法人員現場查看了草莓種植戶簽訂的《安全使用農藥告知書》、《經濟作物安全生產承諾書》的執行情況、《草莓田間檔案記載本》的記載情況,重點檢查了草莓生產用藥的采購、儲存、使用情況。執法人員要求種植戶在生產期間堅決不能使用違禁農藥,對個別農戶違規貯存的“百草枯水劑”進行了收繳;同時強調了嚴控用藥安全間隔期,并重申了相關法律責任。對在檢查中發現種植戶臺賬記錄不完整或不正確的現象,執法人員當即責令其改正,并對田間檔案規范記載作了進一步說明指導,以確保草莓投入品使用的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