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站 蔬菜網 水果網 大田網 花木網 茶葉網 藥材網 菌菇網 畜牧網 家禽網 水產網 特養網 種子網 肥料網 農藥網 飼料網 獸藥網 農機網 溫室網 食品網 工藝網

全國勞模種子大王劉光基起訴媒體侵犯名譽

   日期:2016-09-22     來源:聚農網    作者:jn720.com    瀏覽:288    評論:0    
9月18日,全國勞模、“種子大王”、四川種都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光基向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遞交了民事訴狀,對成都商報社及成都商報記者周茂梅所做報道侵犯名譽權一事進行起訴,同時起訴賠償名譽及精神損失100萬元。法院認為“起訴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本院決定登記立案。” 
  據了解,成都商報社分別于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20日、2016年8月5日和2016年8月30日在《成都商報》刊登記者周茂梅撰寫的《欠款700余萬元未還,全國勞模劉光基被納入失信名單》、《涉嫌轉移數千萬資金,劉光基被發協查通報》、《懸賞10萬元,高新法院追查劉光基下落》、《涉嫌兩罪,全國勞模劉光基被法院移送警方刑事立案》共四篇文章,對劉光基及四川種都種業有限公司涉及的債務執行問題進行系列跟蹤報道。 
  劉光基認為,文章報道失實,事實描述不嚴謹,存在誤導傾向,破壞了名譽,故提起訴訟。 
  劉光基表示在《懸賞10萬元,高新法院追查劉光基下落》一文中,稱“昨日,鑒于劉光基的拒不執行和非法轉移財產的行為,高新法院向高新區公安局正式發出協查公函。同時,面向社會公眾懸賞10萬元追蹤劉光基夫婦行蹤”,表述失實,以涉案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懸賞誤導讀者以為是成都高新區法院公開懸賞10萬元追查劉光基下落。《涉嫌兩罪,全國勞模劉光基被法院移送警方刑事立案》一文中,未區分“刑事收案”和“刑事立案”的區別。同時,文中稱“劉光基拒執,涉嫌兩罪被法院移送刑事立案”失實。系列文章發表后,國內網站多有轉載,傳播面廣泛,對劉光基本人的聲譽帶來了極壞影響。 
  對此,劉光基及四川種都種業有限公司提出“立即停止侵權,并通過四川省級媒體、全國主流網絡門戶及曾經報道、轉載成都商報報道原告相關信息的網絡門戶、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以及國際主要媒體公開向二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原告名譽及精神損失1000000元”的訴訟請求。 
  目前,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已登記立案。針對起訴一事,成都商報記者周茂梅在接受南方農村報記者致電時表示尚不知道。 
  同時,劉光基已向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發去了《關于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公告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八月二十二日成都(2015)高新執字第1862號公告的情況說明》 
  八月二十二日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公告(2015)高新執字第1862號顯示,關于田成國申請執行劉光基、李勝秀、四川種都種業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糾紛一案,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做出了評估種子(估價5077642元)、查封種子、進行變賣等事宜,因無人應買,遂公告三條內容: 
  一、位于雙流縣新興鎮倉庫內和四川廣漢市新豐鎮新河村4社倉庫內的蔬菜種子已被本院依法查封,未經本院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轉移、隱匿、變賣、毀損上述財產。 
  二、責令被執行人劉光基、李勝秀、四川種都種業有限公司在不解除查封措施的前提下,和申請執行人自行協商對上述被查封的種子進行出售,并將售賣種子的款項存入本院案款賬戶。 
  三、未及時處置種子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劉光基、李勝秀、四川種都種業有限公司自行承擔。 
  近日,劉光基對1862號公告進行了情況說明,對法院的執行裁定提出了五個問題,并請求三點,以期降低損失。 
  劉光基指出本公司的蔬菜種子根本沒有存放在“四川廣漢市新豐鎮新河村4社倉庫內”,缺乏文書嚴謹性。裁定田成國與劉光基共同保管種子不當,因田成國不具備專業管理能力。無法理解第二條,不解除查封同時又要求出售。法院未及時對查封種子依法作出處理,致使重大損失。種子已錯過銷售季節,損失無法挽回。 
  故要求解封查封的種子,清理出可銷售的種子進行變賣。
 
打賞
 
更多>同類資訊
0相關評論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網站首頁  |  關于聚農網  |  會員服務  |  網站建設  |  廣告服務  |  排名推廣  |  合作伙伴  |  友情鏈接  |  免責聲明  |  人才招聘  |  聯系方式  |  網站地圖  |  積分換禮  |  網站留言  |  RSS訂閱  |  違規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