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肅查處無證經營、未建立建全生產經營檔案、不依法執行備案審查制度的違法行為,進行現場督促整改,限期到主管部門辦理種子經營備案手續;二是嚴厲打擊經營和銷售未經審查種子行為,要求種子經營者必須通過正規渠道引進種子,經營正規品種,不得銷售未經審查和非法引種的種子品種;三是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偽種子的行為,有關部門不定期抽查,對發現問題堅決依法處理,著重檢查種子經營者進貨渠道,要求種子經營者必須通過合法正規的渠道進貨,并檢查經營者制種或代理銷售資質;四是加大宣傳力度,提升農民維權意識,對現場購買種子的農民,講解購買注意事項,看清標簽和審查批號,索取正規的信譽卡、發票并妥善保存,依法維護好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