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氣溫逐漸回升,江邊游釣、電毒炸魚等非法捕撈行為有所抬頭。墊江縣漁政執法人員在做好日常執法檢查的基礎上,還開展夜間巡查、蹲點守候等多種形式的執法行動,執法人員的執法活動與人民群眾的熱心參與相結合。
根據全市“霹靂”護漁專項行動的統一要求,2015年4月7日晚9:30,墊江縣漁政執法人員整裝出發,對龍溪河重點水域開展夜間巡查。途徑曹回鎮、周嘉鎮、永安鎮、普順鎮等重點鄉鎮,在巡查到龍溪河周嘉鎮流域時,護漁志愿者王某、廖某也參與到巡查行動中。晚10:30我漁政執法人員巡查到龍溪河普順鎮東湖村3組河段時,發現在河里有2艘不按規定停靠的船泊,并從活魚倉里打撈出活魚數十條,經漁政執法人員檢查,具有野生魚的特征,立即給予放生。晚10:40漁政執法人員架著2艘漁船沿河上下游數公里搜尋捕設在河里的漁網,直至4月8日凌晨0:55,從河里查獲捕魚的地籠網12個。4月8日凌晨1:00普順鎮東湖村3組村民雷某某、陳某某分別指認不按規定??康拇?,漁政執法人員確認其身份后,向兩名船主宣傳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墊江縣農業委員會關于加強漁政管理實行春季禁漁的通告》等法律法規及其春季禁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兩名船主作出了《記錄登記保存清單》的處理。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