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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臺首個“漁業捕撈標準”

   日期:2015-01-16     來源:聚農網    作者:jn720.com    瀏覽:270    評論:0    
  “海里沒魚了。”37歲的臺州石塘鎮漁民陳海東語氣低沉。 
 
  從17歲就開始打漁的他,長嘆一聲說,再過個把月,他就打算“休漁”了。“這是我20年來,第一次魚量蓋不住艙底。” 
 
  打來的魚越來越少,也越來越小,漁船出海的頻率更是越來越低。陳海東的窘境其實只是一個縮影。
 
  最近兩三年來,臺州、舟山等地漁民發現,他們出海能撈的魚變得越來越小,市場上有價無市的大黃魚、烏賊等更是幾乎絕跡。 
 
  漁民們愁上心頭,浙江漁業更是陷入了“近海無魚”的尷尬之中。
 
  不過,浙江最近發布的一個地方標準或能成為改變一切的契機——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發布了全國首個《重要海洋漁業資源可捕規格及幼魚比例》省級地方標準。
 
  這個標準對準了一個問題:魚的體型大小。通俗點說,如果漁民在海里捕撈小于規定尺寸(重量)的魚將受到嚴厲處罰。 
 
  漁民的無奈: 
 
  捕上來的魚蓋不住船艙底 
 
  近海無魚。這是近兩三年浙江漁民的普遍感受。
 
  1月初,溫嶺石塘鎮漁民朱可代遣散了8個小工,現在作業船上,包括他自己總共6個人。“石塘海域,再往外走幾十海里都沒有大魚,抓魚賣的錢還不夠柴油費。”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出海約100海里(約185公里)才能下網,以2條中等馬力漁船,雙拖網為例,一次出海能捕魚三千斤,大約能賣2.2萬元;而柴油船需要用掉1.8萬元,人工大概0.3~0.5萬元,收支往往只能持平。“如果運氣稍差,就是虧本。”
 
  陳海東也說,目前出海的成本越來越高。“打上來的魚都蓋不住艙底,少得能讓人哭。”他說前后將近8個小時,直徑70米周長1000米的網在海上橫掃30海里,捕撈上的魚最多只能賣兩千元——他打漁多年,這樣的情況很少見。 
 
  被船老大稱為“平安水鬼”的郭文標常年跑在海上,他也說最近兩三年能感受到魚量一月不如一月。“近海根本沒魚,要打漁,少說得到百十海里以外。現在的漁民八成都是通過每年的柴油補貼來生活。”
 
  其實這不僅是漁民的苦澀感受,也是漁業專家不得不承認的現實。 
 
  浙江省海洋研究所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程師說自己去年因為要采集一個魚類標,去了臺州。那一次,先后跟隨5條漁船,耗時11天卻“顆粒無收”。“東海漁業資源的破壞已經遠遠超出想象,以前一條船一網就能捕50噸魚,白花花的都是魚。而現在,魚的種類和數量都在劇減。” 
 
  為何無魚可捕 
 
  魚群都去哪兒了 
 
  有消息證實,近海無魚的現象,不僅僅出現在臺州海域,舟山、寧波、溫州,甚至整個東海漁場都出現了相同的困境,東海已經到了無魚可捕的邊緣,尤其是大黃魚、烏賊已經基本衰竭。 
 
  “魚群消失,無魚可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相關負責人分析,最主要的原因和長期過度捕撈、生存環境污染有關。 
 
  他說,《中國海洋發展報告(2012)》顯示,2010年,在嵊泗、杭州灣、三門灣、臺州杜橋海域,生物體內石油烴含量過高,這種水質會對魚類生產產生嚴重影響。 
 
  魚群消失不見的另一個原因則是過度捕撈——浙江省除了2.2萬艘合法捕撈漁船,還有約1.2萬艘“三無”漁船(無船名號、無漁業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為了爭奪資源,漁民大量采用拖網、帆張網、燈光圍網等資源殺傷大的作業方式,導致漁場資源持續惡化。 
 
  “目前漁場的資源量約四五百萬噸,可捕量一般為總量的50%(即200~250萬噸),而實際捕撈量年年超過300萬噸。”該負責人說,長期的過度捕撈且捕魚時“大小通吃”使得黃魚、烏賊等早已不見蹤影。唯一剩下的是繁殖能力最強的帶魚,近兩年也因為大規模燈光圍捕而存量劇減。 
 
  一組有關“魚越來越小”的數據讓人吃驚:2002年浙江漁場的漁業資源有69%可以直接上市,31%因魚體太小等原因轉賣至飼料廠加工成各種飼料;2010~2012年的監測結果:僅剩30%多的捕撈物可直接上市,其余只能用于加工。 
 
  多大的魚才能捕撈 
 
  全國首個省級地方“標準”發布 
 
  若再放任濫捕,東海可能真的會變成“一望無魚”。
 
  正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發布了全國首個《重要海洋漁業資源可捕規格及幼魚比例》省級地方標準(以下簡稱“漁業標準”)。 
 
  這個標準將于1月31日正式實施,它對準了一個最為關鍵的問題:魚的體型大小。 
 
  通俗點說,小魚不能抓了,不然會被漁業部門處罰。“嚴密保護好小魚就解決了問題的大半。” 
 
  省質監局標準化處鄭勤處長說,該標準重點規定了18種主要經濟漁類的最小可捕規格等技術內容,它的實施將有利于改變漁業捕撈方式,改善海洋漁業群落結構,同時為漁業資源監管行動提供了處罰依據。 
  “漁業捕撈標準”起草人之一,浙江海洋學院副院長徐漢祥介紹,“漁業 捕撈標準”確定的技術指標是浙江省海洋資源保護專家幾十年的經驗積累,同時借鑒了大量歷史數據和國外先進經驗,并綜合考慮了我國、浙江省沿海的實際情況,從多個方面描述了最小可捕撈魚的長度和重量。 
 
  他說,出現在“漁業捕撈標準”中受重點捕撈約束的比如帶魚、銀鯧、海鰻等18種魚有幾個特點:生長個體大、市場認可度高、捕撈量大、經濟價值高。正因為這樣,這些魚才成了魚老大最想抓的魚。 
 
  屏蔽此推廣內容“想要抓這18種魚,可以,但不能低于‘漁業捕撈標準’規定的最小可捕規格,否則會收到嚴厲查處。”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科技外經處相關負責人說,最近幾年來,由于酷漁濫捕等原因,漁獲物規格越來越小,幼魚比例逐年抬高,四五公分長的鯧魚、筷子般細的帶魚,數不清的魚苗被做成魚粉和飼料,經濟效益低,直接造成重要魚類產卵親體數量和幼魚產量下降,近海漁類資源幾近枯竭。 
 
  “‘漁業捕撈標準’遏制了魚苗抓捕控制‘源頭’,短期內可能會使漁民的作業更加困難,但三五年后魚類資源種群結構就會大為改善,并最終實現‘大魚滿艙’。” 
 
  記者還了解到,相關執法部門已經加強了以“三無”漁船、外省船以及漁運船為重點對象的海陸空巡查力度,將對違規捕撈行為進行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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