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長市糧食局行政執法大隊在秋收過程中,按照工作要求每周三天巡查秋糧收購現場。主動與工商部門溝通,成立了聯合執法領導小組,在此過程中接滁州市市長熱線五件,都給予妥善處理,其中責令停止收購兩件,責令整改三件。與工商、物價開展聯合執法八次,單獨執法檢查24次。出動執法人員109人次,動用車輛43臺次。對34個糧食收儲企業,75個個體收購點進行檢查。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3份。
天長市糧食局為扎實有效的開展專項檢查工作,責任落實到人頭,確保檢查工作不走過場,對全市34家已辦理《糧食收購資格證》的國有和非國有糧食企業進行了檢查,各經營戶倉房、倉容、檢測儀器和儲糧安全設施等情況均良好,也未出現涂改、倒賣、出租、出借《糧食收購許可證》的行為。糧食收購者暫時存儲和運輸的 糧食都能執行《安徽省糧食質量監管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沒有使用被污染的運輸工具或包裝材料,也沒有與可能對糧食產生污染的有害物質混存。在收購活動中不存在摻雜使假、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欺行霸市、強買強賣、以次充好等違法經營行為。但在質量檔案、經營臺帳、統計數據的建立、管理、上報方面以及糧食經 營的出證出票、索證索票制度的建立還不夠規范、完善,有待進一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