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渝東南首個餐廚垃圾處理中心——重慶黔江餐廚垃圾處理廠投入運行,同時黔江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也配套運行,負責對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理工作。
據悉,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在工藝上采取濕化處理法,在建設過程中與餐廚垃圾處理中心建設配套進行。病死畜禽通過高溫高壓蒸煮,實現無害化處理的同時,可回收部分動物油脂。這是黔江區開展病死畜禽無害化長效機制的一個縮影。
近來,黔江區多措并舉,全面提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能力,確保區域內不發生病死畜禽污染環境、傳播疫病等公共安全事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黔江區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從事畜禽飼養、屠宰、經營、運輸的單位和個人是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第一責任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拋棄、收購、販賣、屠宰、加工病死畜禽。所有權明確的病死畜禽,按照“誰產生、誰處理”原則,生產經營者應及時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并有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或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病死畜禽處理情況的義務。
黔江區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對違法丟棄或不能確定所有權的病死畜禽,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發現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收集處理。在江河、湖泊、水庫等場所發現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水域環境衛生責任單位打撈并處理;其他公共區域發現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單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收集并處理;從市外或市內流入本區內的病死畜禽,在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由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發現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會同公安部門調查處理;從市外或市內跨區縣(自治縣)流入的病死畜禽,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現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會同公安部門調查處理。
黔江區建立無害化處理體系。一是實施自行或委托集中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常年存欄生豬當量3000頭以上(含3000頭)的畜禽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畜禽定點屠宰場(含過渡性臨時屠宰場),應購置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或冷鏈暫存設施設備,以民辦自用、就近處理、清潔環保為原則,自行實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或委托集中無害化處理。其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畜禽養殖專業戶、農村散養畜禽戶,可采取就近深埋等方式處理病死畜禽或委托集中無害化處理。所有屠宰、養殖單位或個人在委托集中無害化處理送運病死畜禽時,必須嚴格按照病死畜禽運輸規范要求實行運送,對疑似重大動物疫情必須由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監督實施無害化處理。二是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體系。結合全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試點工作,整合資源,市場運作,企業投資,形成以“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統籌規劃、集中處理,財政補助、保險聯動”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