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省食藥監局近日發布通知,要求加強茶葉質量安全監管。通知強調,茶葉生產企業要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生產茶葉不允許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劑,也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茶葉。
為保障茶葉質量安全,通知要求,茶葉生產企業應當嚴把原料進廠關安全關,認真落實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必要時對原料的農藥殘留、污染物、著色劑等項目進行檢驗,包括對原料中可能添加的鉛鉻綠、孔雀石綠、蘇丹紅等非食品原料進行檢驗。
外購茶葉原料的茶葉生產企業,應當建立供應商名錄,相對固定原料來源,并定期審核評估;對原料提供或上游茶葉種植者提出嚴格要求,以農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為重點,嚴把質量安全關。鼓勵企業建立茶葉原料基地,并對茶葉種植過程農業投入品的使用按要求嚴格控制,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
通知要求,茶葉生產企業要嚴格規范標簽標識,做到“五個不準”:不準虛假標注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不準生產無標識、標識不全或標識信息不真實的茶葉;不準虛假標注生產日期;不準虛假標注茶葉原料種植地區或類似表述;不準虛假標注手工制作、野生、貯存年份或類似表述。
茶葉生產企業要按照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企業明示采用標準,進行產品出廠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廠銷售。企業不具備自檢能力的,要委托有法定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一旦發現產品中鉛、農藥殘留等安全指標不合格的,或發現檢出著色劑、非食品原料的,要立即停產、徹查原因、召回產品,并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建立和完善茶葉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促進企業依法生產、誠信經營、優勝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