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交易概況
1、交易基本情況
河南華英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華英農業”)于近日與河南鴻源鴨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源鴨業”)及自然人黃昆、劉季梅簽訂了《股權轉讓框架協議》,公司擬收購鴻源鴨業及自然人黃昆、劉季梅持有的鄭州瑞益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益實業”)不低于51%的股權。
2、上述協議僅為框架性協議,待正式股權轉讓協議簽署后,公司將及時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如需要),履行相應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3、本次協議的簽訂不涉及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情況。
二、交易標的
瑞益實業法定代表人為宋保玲,注冊資本人民幣5000萬元,實收資本人民幣5000萬元,經營范圍:鴨類養殖銷售;家禽屠宰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10122684626249N。
鴻源鴨業及自然人黃昆、劉季梅合計持有瑞益實業100%股權,其中鴻源鴨業出資人民幣3000萬元,持有瑞益實業60%股權;黃昆、劉季梅各出資人民幣1000萬元,分別持有瑞益實業20%股權。
瑞益實業、鴻源鴨業及自然人黃昆、劉季梅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任何關聯關系。
二、《股權轉讓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
1、合作方
甲方(受讓方):河南華英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家富
乙方(轉讓方):
乙方一:河南鴻源鴨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長峰
乙方二:黃昆(身份證號:41010519880207****)
乙方三:劉季梅(身份證號:41292519701223****)
2、轉讓標的
乙方合法擁有的瑞益實業51%的股權。乙方一、乙方二、乙方
三各自轉讓的目標公司的股權比例將在甲乙雙方簽署的正式《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但確保股權轉讓完成后甲方持有瑞益實業的股權不低于51%。
3、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轉讓價格原則參照具有證券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并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評估機構由甲方指定。具體轉讓價格在雙方簽訂的正式《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
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根據目標公司資產相關權利確認與未來經營績效相匹配的原則由甲、乙雙方在簽訂的正式《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
三、本次擬收購股權的目的及存在的風險
瑞益實業在當地有一定的行業影響力,且有一支優秀的行業管理團隊。公司此次擬收購其部分股權,能擴大公司的生產規模及市場占有率,優化企業產品結構,增強企業適應市場的能力,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和經濟效益。
由于目前僅達成股權收購框架協議,后期對收購標的資產的審計、評估等結果仍可能影響最終的股權收購事宜。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四、備查文件
1、《股權轉讓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