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歐盟官方公報發布(EU)No 1021/2014號委員會實施法規,再次修訂關于提高對某些進口非動物源食品和飼料官方控制水平的歐洲議會和理事會(EC)No 882/2004的(EC)No 669/2009號法規的附件I。該法規自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對中國產甘藍(其他可食用蕓苔屬植物“中國花椰菜”)和茶(不管是否調味)的重點檢測項目農藥殘留的抽檢比例分別為50%和10%。
與今年6月28日發布的(EU)No 718/2014號法規相比,此次歐盟對中國產品強化進口官方控制水平的種類從4種減少到2種,刪除了對冷凍草莓中諾瓦克病毒和甲肝病毒的檢查,以及對柚子的農藥殘留檢查,因為這兩種產品已達到了滿意的合規水平。
在此,浙江杭州檢驗檢疫局提醒輸歐食品企業,要繼續重視歐盟相關強化檢查措施,嚴把原料驗收關,嚴格控制原料基地化學投入品的使用,注重對農藥殘留檢測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不斷促進對產品自檢自控能力的提升,努力將相關產品的輸歐風險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