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廣州增城區一些種植戶被曝光使用高毒農藥種菜,農業、公安等部門隨后對增城區石灘鎮部分種植場啟動監督抽查,并刑拘了增城區白江村一名菜農。24日上午,增城區法院公開審理蔬菜種植戶黃福光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蔬菜)一案。這是實施新食品安全法以來廣州首宗以涉嫌生產有毒有害食品(蔬菜)的罪名進行審理的案件。
水胺硫磷噴四季豆
2015年12月6日,媒體曝光國內多個地方散小種植戶在蔬菜上噴灑禁限用高毒農藥的事件。其中,增城區石灘鎮白江村部分散小菜農可能在蔬菜上使用高毒或限用農藥。隨后,廣州市與增城區農業部門對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部分蔬菜種植場啟動執法監督抽查。在抽查中,白江村種植戶黃福光所種菜地檢測的四季豆,含有國家規定禁用于蔬菜的高毒農藥水胺硫磷。農業部門隨即立案調查。
據查,黃福光是聽說用水胺硫磷施在四季豆上,賣相會很好看、不會黑頭,于是購買使用在自己所種四季豆上。廣州市農業標準與檢測中心檢測報告顯示,涉案菜地所種植的四季豆樣本水胺硫磷含量超標,為不合格農產品。
案發后,黃福光辯稱自己不知道水胺硫磷不得用于四季豆上,然而在他所耕種的田間,就立有農業部門所設的禁限用農藥使用警示牌,明確規定了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農藥品種。黃福光所使用的水胺硫磷農藥塑料瓶上也明確標注了其使用范圍。此外,據其他農戶反映,增城區農業局的工作人員曾通過講座、田間指導等方式宣傳相關農藥的使用規定。
噴藥后只收過一茬
在庭審中,黃福光承認在自己的菜地上使用過一次。一開始,他辯稱,買水胺硫磷是為了打蔬菜上的紅蜘蛛,但不知道其使用范圍。他稱,“沒有人告訴我是禁止使用的”。另外,據辯護人在網絡上查詢,水胺硫磷施用在蔬菜葉面上,經過7~14天時間,濃度會分解到只有百萬分之一,可以忽略不計。從黃福光施用農藥之日,到農業部門抽檢時間經過將近20天,水胺硫磷應該已經分解完畢,不可能檢測到,因此他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另外,辯護人認為,此案沒有顯著受害人,黃福光種菜以來,只收獲過一茬,最大的收入只有2000元。公訴人則指出,水胺硫磷是禁止使用的農藥,這意味著一次都不能使用,與量的多少沒有關系。
據了解,黃福光來自廣西,從2015年3月起在石灘鎮種植四季豆、花菜等農作物,對于自己的行為,他當庭表示后悔,并表示以后不會再犯。
公訴人認為,考慮到黃福光良好的認罪態度,此案可以酌情考慮從輕處罰。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