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全縣設施農業健康有序發展,進賢縣國土資源局積極強化設施農用地管理五方面舉措,取得了顯著成效。
加大宣傳力度。該局組織干部深入鄉鎮、村社,向廣大養殖戶宣傳設施農業用地相關法律法規,積極引導他們在發展設施農業中盡量占用荒山荒坡、灘涂等未利用地和閑置低效土地,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提高了群眾依法依規用地意識。
嚴格審批把關。該縣所有設施農用地項目均需提交至局業務聯審會,根據“三不得、三禁止”政策,即“設施農用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用地用于其他非農建設,不得超過用地標準、禁止擅自擴大設施用地規模或通過分次申報用地變相擴大設施用地規模,不得改變直接從事或服務于農業生產的設施性質、禁止擅自將設施用于其他經營”,本著“規范性、適用性、科學性”的原則,進行集體決策,確保科學、合理利用土地。
加強部門聯動。該局并建立健全了與農業部門和鄉鎮政府分工合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實現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從以前“各自為政,單打獨斗”到現在“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的轉變。
強化執法巡查。該局執法監察大隊和各國土所圍繞重點村和重點區域加強對設施農用地的執法巡查工作,對擅自改變用地位置、擴大用地規模、擴大建筑面積和改變設施用途的,及時制止、責令限期糾正和整改,嚴禁經營者擅自將農業設施用于其他經營現象發生。
落實備案管理。該局建立設施農用地報備制度,嚴格設施農用地項目臺賬管理,及時上報設施農用地備案信息至上級國土部門,自覺接受上級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