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常年蔬菜最低保有面積要達到1800畝,保證年最低供應能力達12600噸,基本實現全縣居民夏秋淡季90%和冬春旺季30%蔬菜供應水平。”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出臺了常年蔬菜基地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并制定了2015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設實施方案。
根據要求,該縣各鄉鎮需重新組織申報認定生產基地,確保全縣常年蔬菜最低保有面積達到1800畝,基地要全年種植蔬菜,主要種植品種包括菜心、生菜、小白菜、上海青、地瓜葉等蔬菜,保證年最低供應能力達12600噸,基本實現全縣居民夏秋淡季90%和冬春旺季30%蔬菜供應水平,保證全縣蔬菜市場價格持續平穩。
保亭對獲得認定的常年蔬菜基地,依照有關政策規定,適當安排專項資金分年度、分批次支持基地完善基礎設施、質量檢測、品種改良等。同時,對基地進行種植補貼。具體標準為設施大棚2000元/(畝·年),露天菜地1000元/(畝·年),按照先種后補的原則一年分兩次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