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方式更加明確。去年濮陽市由“差價購機”改為“全價購機”,從今年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方式統一為“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縣區農機部門組織報名申請農機補貼,購機者在取得補貼資格確認書后,可以在全國范圍內自主購機,購機時支付全價款或者差價款均可,在通過縣區農機、財政部門核實后,由縣區財政部門會同金融部門直接把補貼款發放到購機者銀行卡上。按照權責一致原則,縣級農機部門對補貼對象的補貼資格、指標確認書、機具發票、補貼標準、補貼金額、購機對象開設的銀行帳戶(卡、折)及所購機具等合規性準確性負責。購機者和農機產銷企業應對提供的相關材料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風險。
補貼對象范圍有所擴大。從戶籍制度改革和城鎮化發展需要出發,自今年開始,補貼對象確定為“直接人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個人既包括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也包括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其他居民;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界定可與農業法銜接,既包括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也包括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業企業等。
補貼機具范圍重點突出。今年,中央財政資金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由去年的175個減少為目前的137個,河南省也由105個減為87個,各縣(區)可根據本縣實際,在省定品目中,選擇部分品目作為本縣補貼范圍。有條件的縣(區),要根據當地優勢主導產業發展需要和補貼規模,選擇部分關鍵環節機具實行敞開補貼。
機具分檔定補趨于統一。為防止同類機具省域間補貼額差距過大,2015年開始,農業部分三種形式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分類分檔和補貼額測算確定工作:一是通用機具繼續由農業部統一分類分檔并確定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二是3個及以上省份補貼的非通用類機具,全國分成4個小組,由相關省份共同研究分類分檔并確定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三是1-2個省份補貼的非通用類機具分類分檔及補貼額確定,由各省自行組織并加強相鄰省份間的溝通協調。在我省補貼的87個品目中,共有86個屬于前兩種。
補貼機具資質有所放開。從今年開始,只要是在中國境內生產,已獲得部級或省級有效推廣鑒定證書,且在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均可享受補貼,對農機新產品的資質條件還可進一步放寬。補貼產品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對已經被取消補貼資格,或不符合生產許可證管理、強制性認證管理的農機產品,不能給予補貼。
實施操作程序更加優化。其一是為穩定預期,保持政策連續性,各縣區實施方案執行期為2015-2017年,補貼范圍、補貼標準、操作方式等3年保持不變,如有個別規定確需調整的,及早公布。其二是擴大了縣(區)的自主權力。每個補貼對象年度內享受補貼機具的臺(套)數或享受補貼資金總額的上限由各縣(區)自行確定;除個人外的申請補貼主體應提供的證明材料由縣級農機補貼領導小組確定;其三是提倡補貼政策實施過程與經銷企業脫鉤,經銷企業不參與補貼政策操作流程,補貼對象直接到農機、財政等部門辦理所有補貼手續。考慮到各地情況不同,省里設定3年過渡期,即現在能脫鉤的盡量脫鉤,確有難度的,最遲3年后完全脫鉤。我市的要求是:力爭今年要全部脫鉤。其五是各縣(區)要盡量簡化手續,減少農民奔波的次數。提倡有條件的縣(區)補貼對象先購機再申請補貼,鼓勵縣鄉在購機集中地或當地政務大廳開展受理申請、核實登記“一站式”服務。已建立農機補貼便民服務大廳的要開展好受理申請和核實登記“一站式”服務。
監管工作責任更加細化。要依法開展補貼機具的質量調查,督促生產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省、市、縣級農機部門要對投訴集中、“三包”服務不到位,采取不正當競爭、出廠編號及銘牌不規范、未按規定使用輔助管理系統、虛假宣傳、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騙補套補等線索具體的投訴進行重點調查核實。市、縣農機部門對于違反農機購置補貼相關規定的生產和經銷企業,視調查情況可對違規企業采取約談告誡、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將有關情況和進一步處理建議報省局。河南省局視調查情況及市、縣農機部門處理建議,將采取約談告誡、限期整改、暫停補貼、取消補貼資格及列入黑名單等措施,并把處理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