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事故隱患排查月”主要目的: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監管、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地方政府屬地監管”責任,以排查治理農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為重點,切實全市農機安全,努力實現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轉變、“事后處理”向“事前預防”轉變、“被動監管”向“主動監管”轉變,為全市農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奠定堅實基礎。
排查的主要內容:一是農機安全生產法律、規章、規范性文件、技術標準、操作規程等的貫徹執行情況;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安全檢查制度和農機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機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二是重點農機作業區域的安全環境狀況,查處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違法載客、超速超載、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情況。三是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建立及落實情況。四是農機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對已發生的農機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五是農機安全監管人員的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六是農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帳等制度建立,重特大事故隱患治理措施、責任和應急救援預案落實及演練情況。七是農機維修網點、農機服務合作組織等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完好狀況以及日常管理維修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要求各縣區求:一是要提高認識,健全隱患排查機制。做到專人負責,把工作做深、做細、做實,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二是要加強領導,落實治理責任。要堅持“誰排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把各項責任和措施落實到每個崗位,落實到每個人。三是要暢通信息,按時上報。及時掌握轄區內農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動態,按時報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