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商所日前于長春組織召開的討論會上,國家糧食局相關負責人肯定了開展“糧食銀行”業務試點的方式,提出應堅持邊試點、邊探索,邊試點、邊完善的原則,穩步推進業務的開展。未來的“糧食銀行”到底應該如何操作?對此,業內人士表示,“糧食銀行”業務的順利推動需要政府部門、產業鏈上各個主體和金融機構的共同努力。
國家糧食局財政司相關負責人指出,“糧食銀行”起步階段應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一是可以爭取政策支持,如可以拿土地作為抵押質押的資產,增加融資能力。二是可以爭取財政支持,“糧食銀行”的倉儲維修改造、信息系統支撐、貸款、保險等各種費用應給予適當的補貼。三是可以爭取稅務支持,“糧食銀行”收進來的糧食可以享受相應稅費減免。四是可以爭取金融企業的支持,主要是商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等的大力支持。
葉燕武認為,“糧食銀行”是民間農戶集中儲糧的方式,是國儲的有力補充,因此應把提高國家戰略性儲備與發展“糧食銀行”有效結合起來,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的糧食儲備模式。同時,“糧食銀行”運作糧食的基礎是糧食加工企業,因此,應支持當地發展一定數量的有實力的糧食加工企業。
業內人士認為,“糧食銀行”是一種將糧食與現代金融手段相結合的市場運作方式,其運營的首要核心即以銀行的理念來進行糧食管理。與此同時,作為一種創新模式,“糧食銀行”尚無制度規范可依循,且涉及環節眾多,稍有不慎就會造成損失,甚至可能發生“銀行”破產、業主攜款潛逃、存糧戶擠兌等影響社會安定的事件,因而如何有效監管也顯得尤為重要。
“在實際操作中,要保死一塊、搞活一塊。保死一塊,就是像銀行里的準備金一樣,存在銀行里的50%不能動,時刻準備著給農民進行兌換。還有50%要進行搞活,通過市場的運作把糧食貸給糧食加工廠,通過市場的價格方法進行盈利。”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科研組織處處長、研究員趙云旗說。
“中央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糧食銀行’業務的探索正是要充分發揮市場在糧食流通領域中的作用,利用現代金融手段為農民和涉農企業規避風險,保護其收益和積極性,是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重要探索和必然選擇。其運作是通過市場將資源重新配置和整合,形成完整的生態鏈、價值鏈和有效的市場機制循環,將是一種利益多贏和風險分擔的可持續發展的科學長效機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任興洲如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