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播出后,“嘉利達中國媒體聲明”稱,針對報道中所指的嘉利達使用不適于生產食用明膠和藥用明膠的原材料,嘉利達中國對此保留不同意見。媒體轉述該公司生產總監林曉光的話稱:“(視頻中)經過壓制成塊狀、呈白色的是新鮮豬皮,來自全國各地的屠宰場;碎條狀的是經過處理的動物皮,來自山東等地的毛皮交易市場。”
但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掌握的相關單據,嘉利達蒼南從河北省辛集市制革工業區和無極縣采購經工業有害物處理過的制革廠下腳料。
例如,其中一張單據記載,2014年1月17日,嘉利達蒼南進貨產品:牛皮塊;數量:4萬公斤;生產單位地址:辛集市制革工業區;目的地: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承運人:無極縣鵬誠貨物運輸有限公司。
此外,在央視視頻中,嘉利達蒼南的一位工人也證實其部分原料來自制革廠。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采購經工業有害物處理過的制革廠下腳料,是食用、藥用明膠行業內的普遍現象,與未經工業處理過的新鮮動物皮張相比,制革廠下腳料的價格極其低廉。
羅賽洛蒼南明膠有限公司董事長、政協溫州市委員會常委張漢鳴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購鮮皮原料,包括運費、冷凍冷藏費及采購費每噸成本在5000元左右。”
但據記者了解,制革廠工業下腳料的采購價格平均僅為1000多元/噸,兩者相差三倍左右。
三元股份從嘉利達蒼南采購食用明膠,嘉利達蒼南明膠的部分原料來自制革廠工業下腳料,雖難以直接證明三元酸奶中一定使用了由制革垃圾生產而來的明膠,但此中嫌疑卻難以排除。
內銷、出口執行兩套標準
食用明膠標準容易造成生產廠商在采購原料中的模糊行為。
食用明膠廠采購制革廠工業下腳料的做法卻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媒體轉述嘉利達蒼南生產總監林曉光的說法,“嘉利達所用的經過處理的動物皮,是國家標準規定允許的、鞣制之前的動物皮。”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發現,目前沿用的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明膠(GB6783-1994)(下稱‘食用明膠老國標’)”并未對明膠的原料做出明確規定;而原衛生部發布的“食品添加劑明膠生產企業衛生規范(衛監督發【2005】535號)(下稱‘規范’)”第二十二條規定,(食用明膠的原料)可以使用制革鞣制工藝前,剪切下的帶毛邊皮或剖下的內層皮,俗稱為毛邊皮、二層皮、三清皮等生皮。
業內人士為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解釋:“規范中提及的二層皮、三清皮就是制革廠的工業下腳料。”這意味著,嘉利達蒼南的明膠原料符合食用明膠的相關規定。
同樣入口的藥用明膠標準卻多出了一條與食用明膠標準不同限制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行業標準藥用明膠(QB2354-2005)”規定,藥用明膠的原料不應來自于經有害物處理過的加工廠。而生產食用明膠的廠商往往同時生產藥用明膠,并且制革廠工業下腳料是經過有害物處理過的。
北京制革廠一位老工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毛邊皮是整張鮮皮剪下的邊角料,可以算作鮮皮,但二層皮、三清皮是經過硫化堿等處理過的,硫化堿可以使皮張增厚、脫毛。”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詢,硫化堿的化學名稱為硫化鈉,用于染料硫化劑、金礦溶出劑、脫毛劑、電鍍鋅和金屬處理,也常用于紡織、顏料、橡膠工業等。結晶硫化鈉為強堿性腐蝕物品,與酸類發生反應后,散發出劇毒和易燃的硫化氫氣體,與皮膚和粘膜接觸時有極強的刺激性和腐蝕性。
不僅僅是食用明膠和藥用明膠在標準上存在差異,事實上,食用明膠本身的標準也容易造成生產廠商在采購原料中的模糊行為。
與“食用明膠老國標”相比,國家衛計委于2013年底頒布并將于2014年6月1日實施的“食品添加劑明膠(國家標準)(GB6783-2013)(下稱‘食用明膠新國標’)”增加了原料要求的規定,“可以使用的原料:制革鞣制工藝前,剪下的帶毛邊皮或剖下的內層皮(注:即毛邊皮、二層皮、三清皮);禁止使用的原料:經有害物處理過或使用苯等有機溶劑進行脫脂的動物的皮、骨、筋、腱和鱗等。”
然而,對于“食用明膠新國標”中的原料規定,有業內專家大惑不解:可以使用的原料包括二層皮、三清皮,二層皮和三清皮是經過硫化鈉等工業有害物處理過的制革下腳料,但又規定,經有害物處理過的動物皮是禁止使用的原料。這兩條規定存在明顯的矛盾。
更為嚴重的是,食用明膠的原料要求在內銷與出口時,存在兩套標準。內銷寬松、出口嚴格。
以食用明膠出口大省浙江為例,浙江省質量監督局發布的“出口食用明膠檢驗規程”(DB33/T515-2004)第四條“原料要求”中規定,“供生產出口食用明膠的原料(皮、骨、腱等)應來自經注冊登記的屠宰廠,并具有獸醫衛生檢疫合格證書。”
也就是說,出口食用明膠的原料只能選用新鮮的動物皮等,而銷往國內的食用明膠原料則除鮮皮外,還可包括經工業有害物處理過的二層皮、三清皮。
浙江省質量監督局在“出口食用明膠檢驗規程”的“編制說明”章節中,提到修改該規程的原因,“國外對出口食用明膠的檢驗要求不斷提高,現有的GB6783-94(注:食用明膠老國標)已不能滿足出口食用明膠檢驗檢疫工作的需要。”
不僅僅是原料規定存在出口與內銷的差異,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發現,在食用明膠成品檢驗標準中同樣存在出口嚴格、內銷寬松的規定,如重金屬鎘、汞、亞硫酸鹽還原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中國的“食用明膠老國標”沒有規定,但歐盟對上述四種物質均有限制;又如,二氧化硫我國標準為小于等于150ppm,而歐盟標準為小于等于50ppm。
安全風險存疑
無法得到“不會存在風險”的明確答復。
使用經工業有害物處理過的二層皮、三清皮生產食用明膠是否存在安全風險?
媒體轉述嘉利達蒼南生產總監林曉光的表述,“從皮革行業本身的工藝流程來講,動物皮要經過硫化鈉和氫氧化鈣的處理,硫化鈉確實是工業級的產品,但是將處理過的動物皮作為原料購入后,通過水洗、離子交換等生產控制環節,最后生產出來的明膠,能夠保證大家吃的時候是安全的。”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林曉光所稱“水洗、離子交換”等環節往往是使用鹽酸或硫酸脫除碎皮料中的堿性物質,如檢索專利信息,則不難找到諸如“制革下腳料三清皮酸法制膠”等工藝的注冊專利。
從制革和明膠生產工藝流程可以看出,入口下肚的食用明膠、藥用明膠原料至少要經過工業有害物硫化鈉及酸類物質處理。
但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就“食用明膠使用制革廠經硫化堿處理過的二層皮、三清皮為原料,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問題,書面或口頭采訪業內人士,甚至親自參與、組織制定國家標準、行業規范的專業人士時,卻無法得到“不會存在風險”的明確答復。
截至發稿,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沒有得到國家輕工業三膠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北京)負責人黃雅欽的置評。“在獲得北京化工大學宣傳和保衛部門的允許之前,我不能接受媒體采訪。”黃雅欽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