腌臘制品是指肉類原料經鹽腌制、烘烤或晾掛加工而成的一類肉制品,不能直接入口,需經烹飪熟制之后才能食用。此類食品一般包括香腸、香肚、火腿、板鴨等,它們的衛生問題主要為亞硝酸鹽殘留、脂肪氧化酸敗和霉變。
中國畜產品加工研究會常務理事、貯藏保鮮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南京永青食品保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吳永年教授認為,只有弄清各種食品添加劑的用途和作用機理、掌握正確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方法,并且配套使用先進的包裝技術等措施,才能夠有效地保證腌臘制品的質量,并使腌臘制品中的添加劑含量符合國家相關的食品衛生標準。
一、亞硝酸鹽的正確使用
1.亞硝酸鹽的作用及危害
在腌臘制品的加工過程中,常常加入硝,包括硝酸鹽(主要指鈉鹽,其他還有鉀鹽)和亞硝酸鹽。吳永年教授說,在腌臘制品的生產過程中使用硝,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3個方面:(1)發色:硝可使腌臘制品形成紅色,并保持玫瑰紅色。(2)抑菌:硝能夠抑制肉毒梭菌等有害微生物的生長繁殖。香腸、香肚等腌臘制品,由于相對隔氧,易造成厭氧性細菌的生長繁殖,從而對人體造成危害。而硝可以有效地抑制厭氧性細菌的生長繁殖。(3)有助于形成腌臘制品固有的臘味。
雖然硝有這么多的優點,但科研人員也發現,當硝加入肉制品中之后,也可能產生一些危害,主要表現在下列3個方面:(1)亞硝酸鹽的急性中毒。有些生產者片面理解硝的發色作用,認為硝加得越多、色澤越好,在腌臘制品的生產過程中亂用濫用硝。當亞硝酸鹽的攝入量達到0.3-0.5克即可發生急性中毒;1-3克的攝入量便可致人死亡。(2)形成致癌物質亞硝胺。當亞硝胺的含量達到200ppm時,便會致癌。(3)硝的化學性質特別活躍,會形成上百種不明物質。亞硝酸及其分解產物可和蛋白質、脂肪等幾乎所有的物質發生反應,產生的物質十分復雜。到目前為止,科研人員尚未完全搞清楚這些產物是否有害、危害程度如何,這也是一大隱患。
2.硝在肉制品中的變化
硝酸鹽、亞硝酸鹽在肉制品中的變化過程如下:硝酸鹽牗經過細菌還原牘→亞硝酸鹽牗在低pH值環境中牘→亞硝酸(繼續在低pH值環境中)→一氧化氮+肌紅蛋白(存在于肌肉中)
→一氧化氮肌紅蛋白(經過加熱,呈穩定的玫瑰紅色)→亞鐵白色原(粉紅色)。
在生產成熟期或貯存期較長時,香肚、火腿等產品中若用的是硝酸鹽,且氣溫較高或細菌污染嚴重,則大量的硝酸鹽會在短時間內被還原成亞硝酸鹽,從而引起亞硝酸鹽的殘留量大幅度超標。所以,腌臘制品的生產常在秋冬季節進行。如果夏天生產,則必須將溫度控制在10℃之內。在產品存放過程中,亞硝酸鹽殘留量呈現先上升、后下降的趨勢。
3.國家標準要求和生產之間的矛盾
(1)硝的使用量:GB2760-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硝酸鹽的用量為0.5g/kg,亞硝酸鹽的用量為0.15g/kg。目前,我國許多腌臘制品生產廠家將硝的實際用量定為:硝酸鹽0.3g/kg,亞硝酸鹽0.1g/kg。(2)殘留量:許多中式腌臘制品規定的亞硝酸鹽殘留量都為20mg/kg。紅腸為30mg/kg,西式制品為70mg/kg。
這樣,按允許使用量加入硝,產品中的亞硝酸鹽殘留量常會超標。
4.生產過程中常見問題及處理方法
吳永年教授介紹,在腌臘制品的生產過程中,如果按照現行的國家標準來添加硝,有時也會出現產品中的亞硝酸鹽含量超標。我國一些大型知名食品企業生產的肉制品,有時也存在亞硝酸鹽含量超標的問題。因此,生產企業則應采取正確的應對措施。(1)當硝的用量達標、亞硝酸鹽殘留量超標時,其處理方法為:將產品在廠內存放一段時間,等待亞硝酸鹽殘留量下降,達標后再出廠銷售。(2)如果產品中的亞硝酸鹽含量已經不可能下降,或者亞硝胺的含量超過國家標準要求,則生產企業應該將這些腌臘制品銷毀。
5.合理使用硝
(1)正確使用:適量添加硝,使其用量不超標;攪拌均勻;控制加工溫度。(2)添加助色劑,如在物料中同時使用異抗壞血酸鈉。(3)使用替代物質。
二、油脂氧化酸敗的危害及預防
腌臘制品等含有脂肪的食品在長期存放之后,其中的脂肪會由于光、熱、水、空氣和微生物等物質的作用而發生水解、氧化和酸敗反應,使含脂食品的品質劣變,甚至產生有毒有害的物質,使這類產品失去原有的食用價值。
1.水解。這是一個在脂肪中加入水而引發分解反應的過程。因脂肪中含有脂肪酶,當周圍介質中有水存在時,脂肪便會發生分解,產生游離脂肪酸和甘油。水解的結果是使油脂的酸度和熔點升高、氣味變得難聞。同時,由于甘油溶解于水中,而使油脂的重量減輕。
2.氧化。這是油脂在光的催化作用下而發生的一種化學反應,結果會產生羥酸。其簡要的反應過程如下———不飽和脂肪酸被氧化,產生過氧化物;在形成過氧化物的同時,常游離出臭氧,臭氧又和飽和脂肪酸結合,形成臭氧化產物;臭氧化產物在水的作用下,發生碳鏈斷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