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種疫(菌)苗前,應對當地動物疫病的發生和流行情況有所了解,針對流行情況,擬定本場戶每年的預防接種計劃,制定符合實際的免疫程序。
(2)預防接種前,應了解當地有無疫情。有疫情時,應對尚未發病的動物進行緊急免疫接種。如無疫情,則按原計劃進行定期免疫接種。瘦弱、有慢性病、懷孕后期或飼養管理不良的動物不宜接種。
(3)使用疫苗前,要看清疫苗是否為國家批準生產的疫苗及疫苗的生產日期和失效日期,了解儲運的時間和方法。凡疫苗瓶子有裂紋,瓶塞松動,色澤、物理性狀等與說明書不一致的藥品不能使用。各種疫(菌)苗保存和運輸的溫度均應遵照說明書的要求,嚴防日曬和高溫,特別是凍干苗,要求低溫保存,氫氧化鋁、生理鹽水等稀釋液及乳油劑苗不能凍結,否則會失去效力。
(4)要仔細閱讀疫苗使用說明書,檢查說明書與瓶簽是否相符,明確疫苗瓶內裝量、稀釋液、稀釋度、每頭(只)劑量、使用方法及有關注意事項。使用疫苗時應登記疫苗批號、注射日期及動物數量,并保存同批樣疫苗兩瓶。使用中如發生嚴重反應或死亡,懷疑藥品有問題時,應與有關生物制品企業聯系。
(5)注射疫苗時所用的物品均應嚴格消毒,每頭動物必須換用一個針頭注射,嚴禁一個針頭連續注射幾個或若干頭動物。
(6)接種弱毒疫(菌)苗時前1周和注射后10天,不得飼喂或注射任何抗菌類藥物。液體疫苗使用前應充分搖勻,每次吸苗前再充分搖勻。凍干苗加稀釋液后,充分振搖,待全部溶解方可使用。
(7)有的疫苗能引起過敏反應,若發生嚴重過敏反應時,應立即以腎上腺素等藥物脫敏,以免引起死亡。活疫苗作飲水免疫時,不得使用含氯等消毒劑的水,忌用對微生物活性有危害的容器作飲水免疫。
(8)免疫接種工作結束后應立即用清水洗手并消毒,剩余藥液及疫苗瓶應以燃燒或煮沸等方法消毒處理,不得隨處亂扔。接種疫苗期間,應嚴格控制環境衛生,因為接種后一般需5天~7天(油苗需15天左右)才能產生抗體,此期間環境不清潔,可能造成尚未完全產生免疫力之前感染強毒而導致免疫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