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推廣蘋果矮化密植栽培,但大多數密植果園在進入盛果期以后,逐漸都表現出了群體郁閉現象,果園枝量過大,光照惡化,果品質量下降,甚至導致產量也下降。對這樣的果園,必須進行改造。
犧霞市自1998年開始試驗推行對密植郁閉園進行改造,幾年來一直存在兩種基本觀點:第1種觀點認為,我市在80年代中期以后栽植的蘋果樹,株行距絕大多數為2米×3米,品種多為紅富士,砧木多為喬化砧,改造郁閉園的根本措施是分步驟進行間伐(或先改接后間伐);第2種觀點認為,蘋果樹絕大多數為細長紡錘形,郁閉園改造不必刨樹,可采用“去大枝留小枝”的方法,在改造郁閉的同時,使骨干枝得到更新。
上述兩種觀點是否都可行?我們認為這不僅是一個必須弄清的理論問題,也是現實急需解決的一個實踐問題。眾所周知,“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是植物的遺傳性決定的。不同樹種、不同品種之間遺傳性不同,有的可長成大樹,有的只能長成矮小的樹體。喬砧紅富士,砧木與接穗的遺傳性決定了它們屬于喬化型。在土層深厚的果園,4~5米×5~6米的株行距基本可維持下去;在瘠薄的丘陵山地上,3~4米×4~5米的株行距基本可以維持下去。
既然2米×3米的株行距不能維持長久,就必須在適當樹齡進行間伐。否則,就擺脫不了環剝、施用PP333等控勢措施。這些控勢措施,已被大量事實證明,負作用太大,不利于生產優質高檔果,必須廢止。“去大枝留小枝”不刨樹的改造辦法,只可以在矮砧果園或短枝型蘋果上試用。
犧霞市自1998年開始試驗推行對密植郁閉園進行改造,幾年來一直存在兩種基本觀點:第1種觀點認為,我市在80年代中期以后栽植的蘋果樹,株行距絕大多數為2米×3米,品種多為紅富士,砧木多為喬化砧,改造郁閉園的根本措施是分步驟進行間伐(或先改接后間伐);第2種觀點認為,蘋果樹絕大多數為細長紡錘形,郁閉園改造不必刨樹,可采用“去大枝留小枝”的方法,在改造郁閉的同時,使骨干枝得到更新。
上述兩種觀點是否都可行?我們認為這不僅是一個必須弄清的理論問題,也是現實急需解決的一個實踐問題。眾所周知,“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是植物的遺傳性決定的。不同樹種、不同品種之間遺傳性不同,有的可長成大樹,有的只能長成矮小的樹體。喬砧紅富士,砧木與接穗的遺傳性決定了它們屬于喬化型。在土層深厚的果園,4~5米×5~6米的株行距基本可維持下去;在瘠薄的丘陵山地上,3~4米×4~5米的株行距基本可以維持下去。
既然2米×3米的株行距不能維持長久,就必須在適當樹齡進行間伐。否則,就擺脫不了環剝、施用PP333等控勢措施。這些控勢措施,已被大量事實證明,負作用太大,不利于生產優質高檔果,必須廢止。“去大枝留小枝”不刨樹的改造辦法,只可以在矮砧果園或短枝型蘋果上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