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實習記者 陳夢凡)渤海溢油事故過去已有三年半,仍有未了之事。12月10日,周折三年的河北樂亭縣21戶養殖戶訴康菲石油、中海油污染案完成了一審第一次開庭庭審程序。
在法庭上,21名原告請求康菲和中海油連帶賠償損失1.4億余元和鑒定費用703萬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2011年7月5日,中國國家海洋局正式通報,自6月4日起,蓬萊19-3油田B平臺和C平臺先后發生溢油事故。6月13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積達158平方公里,840平方公里海水在短時間內由一級水質降為劣四類水質。蓬萊19-3油田實際作業方為康菲石油(美國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該公司擁有這一油田49%的股份,而其余51%股份則由中海油(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持有。
溢油事故不僅對渤海生態環境造成巨大傷害,也讓河北、遼寧、山東等多地的海產養殖戶蒙受巨大損失。
本案件的原告方法律事務負責人張福秋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介紹,2011年7月18日左右,有養殖戶在自己的養殖海域發現了油污,海參也開始了死亡。之后,張福秋帶領兩名專家到現場查看情況,眾多養殖戶的海產在這時已開始了大面積死亡。“我們查看了30來戶,發現這些區域都有油污。我們拍了300多張照片,現場取了油污樣品和海水水樣進行封存保管,過程同樣拍照記錄。”
張福秋在隨后幾個月中,找到具務資質的第三方鑒定機構,對油污樣品和海水水樣進行化驗,以及油指紋鑒定。兩份油污品的油指紋鑒定結果顯示,一份來自蓬萊19-3油田B平臺,一份來自C平臺。張福秋等人后來又找第三方機構來核驗養殖戶損失情況,最終確定29名養殖戶損失達2.3億元以上。
2011年12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宣布對29名河北樂亭縣養殖戶狀告康菲、中海油案立案。立案后不久,2012年1月25日,康菲和中海油,與農業部和有關省份達成一筆總計金額為13.5億元人民幣的協議。其中,康菲出資10億元,用于河北省、遼寧省部分區縣養殖生物和渤海天然漁業資源損害賠償和補償;康菲和中海油還分別從其承諾的海洋環境與生態保護基金中,列支1億元和2.5億元,用于天然漁業資源修復和養護、漁業資源環境調查監測評估和科研等工作。
“這10億元中樂亭縣分到了大約3個億,接受賠償的養殖戶平均每畝海參田獲得的賠償是540元,根據我們2011年的鑒定報告,每畝海參田的損失達到4.83萬元。根本不夠彌補損失。”張福秋告訴財新記者。
三年后,原本提出訴訟的29戶養殖戶只剩下21戶。“這21戶養殖戶都是大連過來這里搞養殖的。退出的8戶都是樂亭當地人,抵不住政府和法院做工作,都退出了。”張福秋告訴財新記者。
據新京報報道,康菲石油、中海油兩被告在庭審過程中認為,第一,原告未依法取得養殖證,不是適格原告;第二,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對其養殖區域造成污染;第三,原告主張的損失與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第四,原告主張的損失不具有客觀真實性。因此,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這一案件也是渤海溢油索賠案中唯一一起被立案的。庭審之后,或有庭外調解。“如果調解滿足我們所提出的賠償要求,我們會接受調解。”張福秋告訴財新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