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有關精神,規范凈化獸藥市場秩序,提升獸藥質量和安全用藥水平,保障畜禽養殖業健康穩定發展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湖北口鄉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獸藥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該鄉獸藥市場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措施,在全鄉范圍內開展獸藥市場專項整治活動。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打防結合、屬地管理”原則,認真履行獸藥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假劣獸藥以及及添加物的行為,嚴格落實獸藥GSP管理制度,規范了獸藥經營使用行為。
一是規范無獸藥經營許可證經營獸藥的行為。
二是規范雖有獸藥經營許可證但從事假冒偽劣獸藥經營的行為。
三是規范經營人用藥品、將人用藥品用于動物的行為。
四是規范未按照國家有關獸藥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獸藥、未建立用藥記錄或者記錄不完整真實的行為。
五是規范使用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的行為。
六是規范未經注冊執業獸醫開具處方銷售、購買、使用獸用處方藥的行為。
七是規范獸藥經營企業把原料藥銷售給獸藥生產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獸藥經營企業拆零銷售原料藥的行為。
八是規范銷售尚在用藥期、休藥期內的動物及其產品用于食品消費的行為等。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使銷售和使用假冒偽劣獸藥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使監管機制和管理措施更加完善,提高了獸藥經營單位的守法意識,確保了獸藥市場的良好經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