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內保健食品企業及產品種類不斷增加,市場消費更趨理性。而目前保健食品的功能宣稱種類卻一直相對固定。圖/東方IC
隨著人們經濟狀況的改善和自我保健意識的增強,保健食品開始進入普通市民的視野,不管在超市還是藥店,隨處可見各種功能宣稱的保健食品;從市場特點來看,國內保健食品企業及產品種類不斷增加,近年來市民自主購買行為的增加也使得市場更加理性。另一方面,目前保健食品的功能宣稱種類相對固定,能否涵蓋市場多種多樣的產品?業內專家表示,保健食品功能審批一直是開放的,允許企業自行申報,但出于多種原因企業不愿申報,導致功能宣稱種類的相對固定化。
保健食品審批制或逐步向備案制過渡
2014年7月2日下午,十二屆人大九次會議完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的初次審議,并正式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修訂草案中,關于保健食品的注冊首次提到了實施備案制。
中國保健協會副理事長徐華鋒表示,保健食品的審批將可能逐步向備案制過渡,由之前的審批制過渡到備案制也是為了提高效率。
在目前實行的管理模式下,一款產品要獲得保健食品審批(即小藍帽),首先要進行試驗,包括毒理學試驗、功能學試驗、功效成分或標志性成分檢測、衛生學試驗、穩定性試驗等諸多內容。
“從時間上來說,這些試驗可能持續數月或半年甚至更長時間,尤其是一些涉及人體試驗的項目,然后進行申請,符合情況后由省級部門向國家相關部門遞交申請,相關部門與保健食品審評中心組織專家對產品的配方、配伍科學性及其他生產標準等進行審核,通過審核后才能獲得保健食品審批,宣稱相應的保健功能。”
相對來說,重點環節仍在審核前的試驗部分,審批環節有一定的滯后性,這也是未來改革的方向所在,審批權限下放,審批流程也將縮短,對保健食品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過渡時間表尚未確定,或從易監管產品入手
如果實行備案制,程序可以相對簡化為行政審批,有明確的審批時限。至于向備案制的過渡時間,徐華鋒表示:“目前具體方案仍在研究中,但改革的方向是確定的。相關的機構也正在組織專家進行備案前的準備工作。”
諾天源中國董事總經理夏俊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市場上的同類商品并不少見,再進行注冊審批是一種資源浪費,而且備案制強調了企業的責任。
但需要重申的是,保健食品的備案制是逐步進行的,不是“一刀切”。“首先會從一些相對容易監管的產品入手,另一方面,區別于很多保健食品,膳食營養補充劑一般也不涉及疾病相關的功效聲稱,管理相對簡單,可能會作為首批備案制管理類別。” 徐華鋒說。
也有人對備案制表達了相反的觀點。中國保健協會副秘書長張大超曾表示,備案制管理忽視了事前的檢驗,可能會導致保健食品安全問題。雖然審批制程序復雜,但是中國的保健食品自1996年7月實施審批制以來,18年未出現重大安全事故。
根據之前的定義,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
膳食營養補充劑或成首批備案管理類別
徐華鋒表示,膳食營養補充劑或作為首批備案制管理類別,這是因為膳食營養補充劑的管理相對來說比較容易,市場常見種類大多用來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利用一個標準可以監管很多產品;而其他類別的產品之間,雖然功能相似,但成分組成可能有很大差異,尤其是主要功效性成分的配比都存在明顯差距,而且產品的個性化比較強,有可能仍要采取單個審批的制度。“嚴格來說,膳食營養補充劑是一個俗稱,其實并不是一個專業名詞或法律意義上的名詞,其涵蓋的類別可能包括普通食品及可能具有某些功效的食品等,至于未來膳食營養補充劑的具體劃分,還要等待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保健食品的管理辦法同樣如此。”
根據之前的定義,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對于一些未獲得保健食品審批的食品能否宣稱一些功能,也要等待食品安全法的修訂。“比如說我們經常接觸的普通食品,如大棗、紅豆等,能否有一定的功能宣稱等,因為事實上,可以說每種食品都有一定的功效,只是功效大小、針對人群等有所不同而已。”
保健食品功能宣稱一直是開放的
目前的保健食品功能宣稱為27種,但市場上的相關或類似產品多種多樣,幾十種產品功能宣稱能否覆蓋整個行業?徐華鋒表示,目前的功能宣稱的確已經很難涵蓋市場上所有的產品,這也是改革的原因之一。
另外,“受傳統‘藥食同源’觀念的影響,很多食品也具備某些方面的功效,但人們在購買時,某些食品是否‘對癥’,還是應該以國家相關審批為準,因為這是對功效明確性的最好證明。我們不排除某些普通食品可能具有某種功能,但區別在于功能并未得到相關部門審驗。另一方面,其實保健食品的功能宣稱一直是開放的,現在企業也可以提出申請新的保健食品功能,提交相應的材料證明其有效性的依據和方法等,通過審評委員會評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