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站 蔬菜網 水果網 大田網 花木網 茶葉網 藥材網 菌菇網 畜牧網 家禽網 水產網 特養網 種子網 肥料網 農藥網 飼料網 獸藥網 農機網 溫室網 食品網 工藝網

我國首次明確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實行終身責任制

   日期:2017-01-20     來源:聚農網    作者:jn720_zx    瀏覽:469    評論:0    
   日前從環境保護部獲悉,我國首次發布《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辦法提出,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造成土壤污染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承擔治理與修復的主體責任,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實行終身責任制。
 
  當前,我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問題突出,部分地區污染地塊類型復雜,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嚴重,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構成安全隱患,急需加強污染地塊的環境監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塊風險,實現安全利用。
 
  根據這個辦法,對列入疑似污染地塊和污染地塊名單的,環保主管部門應通知土地使用權人。土地使用權人按規定進行土壤環境調查,編制調查報告,并將報告主要內容通過其網站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污染地塊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并結合相關開發利用計劃,有針對性地實施風險管控。
 
  辦法規定,對擬開發利用為居住用地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用地的污染地塊,經風險評估確認需要治理與修復的,土地使用權人應當開展治理與修復。由第三方機構按照國家有關環境標準和技術規范,開展效果評估,編制評估報告,并向社會公開,時間不得少于兩個月。
 
  如果污染地塊未經治理與修復,或者經治理與修復但未達到相關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將不予批準相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
 
  辦法提出,對未按規定開展疑似污染地塊和污染地塊相關活動的行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有權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舉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對造成土壤污染、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依法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打賞
 
更多>同類資訊
0相關評論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網站首頁  |  關于聚農網  |  會員服務  |  網站建設  |  廣告服務  |  排名推廣  |  合作伙伴  |  友情鏈接  |  免責聲明  |  人才招聘  |  聯系方式  |  網站地圖  |  積分換禮  |  網站留言  |  RSS訂閱  |  違規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