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農業部門日前發布通知,根據農業部有關規定,從今年12月31日起,廣州全面禁止在蔬菜種植上使毒死蜱和三唑磷。
據介紹,毒死蜱和三唑磷均屬有機磷類殺蟲劑,中等毒性,曾經是蔬菜種植上防治豆角螟、菜青蟲、小菜蛾、斜紋夜蛾等蟲害的主要農藥品種。但由于毒死蜱、三唑磷在蔬菜種植上使用易導致蔬菜產品農藥殘留超標和隱性成分殘留,威脅人體健康。
農業部根據《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經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審議,于2013年12月9日發布第2032號公告,決定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種植上使用,廣州市也將同時實施該項規定。
據廣州市農業局表示,屆時市、區農藥管理部門將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嚴厲打擊違規銷售和使用毒死蜱和三唑磷行為。歡迎市民對違規銷售和使用毒死蜱和三唑磷行為進行舉報,一經查實,最高獎勵30萬元,舉報電話12345。
與此同時,廣州市各級農業部門將繼續做好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種植上禁止使用和替代產品的宣傳工作,
據介紹,目前可替代的農藥品種有:高效氯氟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氯蟲苯甲酰胺、乙基多殺霉素、噻蟲嗪、氟蟲雙酰胺、甲維鹽等,而且農民的用藥成本也不會有太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