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伏季休漁是依據《漁業法》而建立的一項重要漁業資源養護制度,自1995年實施以來,取得了良好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成為我國輻射范圍最大、影響程度最深、國際社會評價最高的保護舉措。二十多年來,隨著漁業資源保護形勢的變化和管理需要,我部對這一制度不斷進行完善。
但由于制度優化過程中始終希望能夠充分考慮我國海域南北漁業資源的差異性以及地方利益訴求,造成目前的休漁起止時間在不同海域甚至同一海域的不同區域相差很大;不同的作業方式之間也不盡相同。比如,北緯35度線南北黃海海域休漁結束時間相差半個月;北緯26度30分南北東海海域休漁開始時間相差半個月、結束時間相差一個半月;南海的單層刺網不休漁,多重刺網休漁;“閩粵海域交界線”至北緯35度之間東、黃海海域的桁桿拖蝦、籠壺類、燈光圍(敷)網和刺網四種作業類型又執行特殊休漁時間,導致休漁期間執法非常困難,漁船跨區作業、多重刺網冒充單層刺網、桁桿拖蝦先開漁卻實際從事拖網作業等違規行為難防、難管、屢禁不止。此外,由于現行休漁開始時間較晚,而海洋漁業資源因長期衰退導致主要經濟魚類產卵期提前,漁民在休漁前大量捕撈幼魚賣錢,對漁業資源破壞嚴重。事實上,當前我國的海洋不僅有媒體報道的“東海無魚”,四大海區近海漁業資源普遍枯竭,而作為保護海洋漁業資源重要舉措的伏季休漁制度,由于存在上述問題而使其作用大打折扣。因此,必須調整思路對現行伏季休漁制度進行大規模改革,以切實發揮制度的資源保護效果。經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多方征求意見并開展專題座談,我部擬定了2017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調整方案,現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個月。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參與討論,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于2016年12月30日前反饋意見。
1.電子郵件:zihuanchu@126.com
2.傳真:010-59192965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農業部漁業局資源環保處郵政編碼:100125
附件:2017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調整方案.doc
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