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有關文件的要求,省農委(糧食局)、財政廳共同研究制定了《遼寧省2016年新產玉米收購加工補貼政策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產品為淀粉、淀粉糖、氨基酸、化工醇、酒精等,年主營業(yè)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玉米深加工企業(yè),并符合就地采購、自建倉儲設施等,可享受補貼政策,補貼標準為100元/噸。
近日,省政府黨組會議審議通過了《實施方案》。11月1日,省農委(糧食局)、財政廳共同印發(fā)了《實施方案》。11月3日,省農委(糧食局)、財政廳在沈陽共同召開了2016年新產玉米收購加工工作布置會議。會議傳達了《遼寧省農委遼寧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遼寧省2016年新產玉米收購加工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遼農糧〔2016〕240號)精神,就我省開展此項工作進行了部署,并對有關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相關企業(yè)提出了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視,認真領會文件精神;二是要抓緊制定《實施細則》,盡早啟動收購工作;三是要加大監(jiān)管力度,確保相關企業(yè)按要求執(zhí)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