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精簡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以深化改革更大釋放市場活力;決定簡化外資企業等審批管理,營造擴大開放的更好環境;通過《全國農業現代化規劃》,促進農業升級農村發展農民增收。
會議決定,根據這幾年的經驗,可將國家規劃范圍內有明確標準的投資項目核準權下放。
會議確定,今后舉辦外商投資企業,凡不涉及2015年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禁止類、限制類和鼓勵類中有股權、高管要求的規定等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企業設立及變更一律由審批改為備案,且備案不作為辦理工商、外匯登記等手續的前置條件。
面對農業現代化進程面臨的諸多瓶頸,國務院常務會議做出六大部署:
——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引導農戶依法自愿有序流轉土地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優化農業產業布局,依靠科技創新調整農業生產結構,提高機械化、信息化水平,增強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安全保障能力。
——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和職業農民,發展農產品深加工和電子商務、創意休閑農業等新業態,多渠道促進農民增收。
——實施綠色興農重大工程,嚴格化肥、農藥、飼料添加劑等使用管理,推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綜合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加大支農惠農富農力度,健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拓寬社會資本市場化投入渠道,優化農業補貼政策,創新信貸、保險等支農措施,大力扶持農村貧困地區脫貧攻堅。
——促進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相輔相成,強化地方主體責任,因地因城施策,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努力實現住有所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