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農業部部長韓長賦簽署農業部2016年第2號令,發布《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主要內容有哪些?如何貫徹落實《辦法》?日前,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司長曾衍德接受記者專訪,對《辦法》進行了重點解讀。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辦法》出臺的背景和過程。
曾衍德: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耕地質量保護工作。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李克強總理批示,要嚴格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嚴格實行特殊保護,扎緊耕地保護的“籬笆”。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等文件明確要求加強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路線圖、時間表》將“完善耕地質量等級評定與質量保護監測辦法”列為農業部2016年完成的重點工作。這些重要論斷和重大部署,充分展示了黨中央、國務院保護耕地、守住耕地紅線的堅定決心。
農業部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重大部署,加力推進落實,促進農業持續發展。在深入基層調研,多次召開專家座談會,廣泛征求國家相關部委和地方農業部門意見的基礎上,起草制定了《辦法》。在制定過程中,各方面都對《辦法》表示贊同并積極支持。
從實踐看,《辦法》的制定也具有較為堅實的基礎。一是有歷史傳承。上世紀中后期,農業部先后組織開展了兩次全國性的土壤普查,較為系統地掌握了我國土壤資源的特點,積累了大量數據資料成果。二是有工作基礎。各級農業部門建立了國家、省、市、縣四級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布設了1萬多個耕地質量監測點,制定了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相關技術規程及土壤檢測系列標準,形成了較為完備的技術標準體系。此外,近年來,通過實施測土配方施肥、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東北黑土保護利用、湖南重金屬污染耕地治理修復等項目,也奠定了一些工作基礎。三是有隊伍體系。目前,我國已經在省、市、縣設立了各級土壤肥料技術推廣、監測和管理機構,還有健全的科研和教學等單位,土壤肥料技術推廣和管理人員2.8萬人。應該說,制定這個《辦法》,充分考慮了我國農業生產和耕地質量保護工作的實際,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記者:為什么要出臺《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
曾衍德:“萬物土中生,有土斯有糧”。耕地是最寶貴的農業資源和重要的生產要素,質量如何?事關糧食和農業的產出能力。可以說,耕地質量好壞已經成為能否實現農業保供給、保收入、保生態目標的決定性因素。保護耕地,一項重要的任務,就是摸清耕地質量家底,開展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只只有有搞搞好好耕耕地地質質量量調調查查監監測測與與評評價價,,耕耕地地保保護護才才有有抓抓手手,,農業的基礎才能牢固,國家糧食安全才有保障。制定這個《辦法》,主要基于以下三點考慮:
一是中央有要求。中央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等文件都明確要求加強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路線圖、時間表》將“完善耕地質量等級評定與質量保護監測辦法”列為我部2016年完成的重點工作。制定《辦法》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總體部署的重要舉措,意義十分重大。
二是職責所在。《農業法》《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明確要求農業部門開展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這些法律法規對耕地質量保護做出了一定規定,但表述較為分散籠統、操作性還不強。需要通過《辦法》的制定,對耕地質量管理工作進行頂層設計,推動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發展。
三是現實的需要。總體上看,當前我國耕地質量呈現出“三大”“三低”態勢。“三大”指中低產田比例大,中低產田面積占比達70%以上;耕地質量退化面積大,全國耕地退化面積占比在40%以上;污染耕地面積大,全國耕地土壤污染點位超標率達到19.4%。“三低”指的是有機質含量低,補充耕地等級低和基礎地力低。制定《辦法》,有利于摸清耕地質量家底,掌握變化動態情況,提出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的具體建議。
記者:《辦法》中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曾衍德:《辦法》是農業部在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方面制定的第一個部門規章,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動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的綱領性文件。《辦法》包括總則、調查、監測、評價、附則等共五章三十一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了制定《辦法》的目的、耕地質量的定義、職責、能力建設、技術規范、信息發布等內容。第二章<調查>明確了耕地質量普查、專項調查與應急調查等三大類型調查的性質、內容、實施方式、成果運用等,提出了調查區位布設的基本原則和要求。第三章<監測>明確了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建立的要求,并規定了各級耕地質量調查監測機構的主要職責與工作任務,提出了區域監測站及監測點的布設原則、設施保護等內容。第四章<評價>明確了耕地質量評價制度,規定了耕地質量等級評價、特定區域耕地質量評價、耕地質量特定指標評價、新增耕地質量評價和耕地質量應急調查評價等六類評價的工作內容與實施方法。
記者:《辦法》中耕地質量普查、專項調查和應急調查的區別是什么?
曾衍德:耕地質量普查是對耕地質量的全面調查,也是一項重要的國情調查,和人口普查相類似,一般五至十年開展一次,調查內容包括耕地的分布、質量等級情況、主要養分狀況、土壤剖面性狀、主要障礙因素、耕地投入品(肥料、農藥、農膜等)使用情況等,按照全國統一技術規范,自下而上逐級匯總普查成果。
耕地質量專項調查包括耕地質量等級調查、特定區域耕地質質量量調調查查、、耕耕地地質質量量特特定定指指標標調調查查和和新新增增耕耕地地質質量量調調查查四四個個方方面。耕地質量等級調查是為評價耕地質量等級情況而實施的調查,從耕地地力(立地條件、自然屬性)、土壤健康狀況和田間基礎設施等方面選取評價因子開展調查。特定區域耕地質量調查是指在一定區域內實施的耕地質量及其相關情況的調查,如東北黑土區耕地質量調查、華北小麥玉米輪作區耕地質量調查等,通常情況下是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等區域內開展的專項調查。耕地質量特定指標調查是指為了解耕地質量某些特定指標而實施的調查,如耕地土壤有機質專項調查、耕地重金屬含量專項調查等。新增耕地質量調查是指為了解新增耕地質量狀況、農業生產基本條件和能力而實施的調查,主要包括開發、整理、復墾形成的新增耕地質量調查,調查內容包括農業生產符合性調查與耕地生產能力的調查。
耕地質量應急調查是指因重大事故或突發事件,發生可能污染或破壞耕地質量的情況時實施的調查,包括災毀、耕地污染事件、耕地質量糾紛案件等情況發生時開展的臨時性耕地質量調查。
記者:《辦法》對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進行了明確規定,下一步,如何確保《辦法》落到實處?
曾衍德:我們考慮,從四個方面推進《辦法》落到實處。
一是建立健全耕地質量調查監測體系。依托農業部耕地質量監測機構和地方耕地質量監測機構,加快構建國家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建立健全耕地質量等級公報定期發布和耕地質量監測年度報告制度。下一步,農業部將指導各級農業部門,加強耕地質量監測機構的能力建設,完善設施條件,開展技術培訓,建立健全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體系。
二是建設完善耕地質量監測網絡。耕地質量監測網絡是開展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的基礎。下一步,農業部將優先在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東北黑土地保護利用試點、華北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湖南重金屬污染耕地治理修復等項目區布設一定數量的耕地質量監測點。同時,積極爭取投資,力爭在“十三五”時期,以糧食主產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為重點,構建覆蓋全國主要土壤類型的耕地質量監測網絡。
三是制定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評價規程。近年來,農業部針對不同區域、作物布局和耕地類型,制定了《耕地質量劃分技術規范》《耕地地力調查與質量評價技術規程》《耕地質量監測技術規程》《耕地質量預警規范》等標準和技術規程。下一步,我們將按照《辦法》的要求,開展《耕地質量等級》國家標準等系列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建立科學系統的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標準體系,確保相關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四是建立耕地質量數據庫。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統、空間定位技術、遙感技術等現代化手段,將測土配方施肥、耕地地力調查與質量評價、耕地質量監測及有關耕地質量建設項目形成的海量數據,統一納入到耕地質量數據庫,進行全面匯總、整理和分析,實現耕地質量監測保護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數字化運行和和圖圖件件化化展展示示,,為為領領導導決決策策和和農農業業生生產產提提供供基基礎礎支支撐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