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現代化的重要基礎,進一步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再一次成為全國兩會熱點。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召開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山市委副書記、市長陳良賢提出了《關于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建議》,希望將休閑農業納入旅游發展規劃,專項安排休閑農業設施用地指標和用地規模,并制定支持設施農業發展的用地規定。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要著力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走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農業現代化道路。然而,現代農業的健康快速發展,目前還面臨著不少現實障礙。
陳良賢表示,在廣東省特別是珠三角地區,傳統農業的發展面臨土地資源緊缺,土地承包價格、農業勞動力及農資成本逐年增高等困境,一些農業經營者對農業經營方式進行了創新,催生了休閑農業的新型消費業態,并已經發展形成了一定規模。設施農業也在逐步推進,產生了較明顯的經濟效益。隨著社會工商資本的踴躍加入,休閑農業和設施農業發展勢頭良好。但是同時,這些農業發展新業態也面臨土地利用等制約因素。
“主要是休閑農業缺乏必要的配套建設用地,包括停車場、廁所、游客服務中心等設施。設施農業的發展,目前也缺乏必要的規范指引。”陳良賢指出,雖然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先后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及《關于進一步促進休閑農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但對于南方以水產養殖為主及小規模土地耕作的地區如何操作,沒有作出明確詳細的規定。要把第一產業做強,把農業做精,必須推動傳統農業向高端農業、現代農業、科技農業發展。面對這樣的發展訴求,必須及時掃清制約現代農業發展的障礙。
陳良賢建議,將休閑農業納入旅游發展規劃,在建設用地指標和用地規模中,專項安排休閑農業設施用地指標和用地規模,用于建設配套停車場、服務設施等商業開發使用。進一步細化設施農業用地的相關政策,明確臨時和永久建筑物的劃分和地面硬底化面積標準,從硬底化面積、建筑結構、建筑用途等方面,對設施農業用地項目進行綜合考量,制定支持設施農業發展的用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