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前后,藤縣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歐展波帶隊,組織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到藤州、金雞、垠南、大黎及寧康等鄉鎮對高毒農藥市場進行檢查,進一步規范農藥市場秩序,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切實從源頭嚴把農產品質量安全關。
近日來,歐展波帶領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對全縣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進行了一次大檢查,督促高毒農藥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進貨查驗、經銷臺賬、實名購藥等制度,切實實行可追溯管理,從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同時,向經營者和農民宣傳新食品安全法等涉農的法律、法規知識和國家農藥管理農藥新規定,介紹使用高毒農藥的危害性。歐展波要求各經營單位利用好縣農業局配發的電腦,建立完善好進貨和銷售電子臺賬,確保全過程可追溯。
據悉,為切實防控高毒農藥所帶來的風險,切實從源頭上嚴把農產品質量安全關,該縣采取“八項措施”進一步加強高毒農藥監管:一是定點銷售制度。凡列入定點經營高毒農藥名單范圍的農藥一律實行定點經營,其他非定點門店一律不準經銷高毒農藥;二是購進備案制。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購進高毒農藥,要及時向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報備;三是銷售專柜制。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在農藥經營門店必須設立高毒農藥銷售專柜,實行專柜擺放、封閉存放、明示標識、專人管理;四是銷售臺賬制。高毒農藥經營單位必須按照統一要求,全面建立購銷臺賬;五是實名購買制度。購買者必須持有效身份證件,登記后根據需要限量購買;六是公開承諾制。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必須公開承諾嚴格執行本制度,并與縣執法大隊簽訂承諾書,接受農業局、執法大隊的監督管理和社會監督;七是責任追究制度。高毒農藥定點經營點與農業局簽訂責任狀,對社會公開承諾,承擔違約責任;八是監督舉報制度。設立高毒農藥管理舉報電話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