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土地制度改革已經做出了全方位的部署,方向性、原則性問題有了要求,我們要著眼于這一方向,所有的探索和實踐都必須在堅持這些基本原則的前提下進行。任何時候,土地制度改革都必須堅持基本經營制度不動搖,必須堅持保障農民物質利益和民主權利,必須堅持立足國內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基本方略,必須堅守18億畝耕地這條紅線。既然中央已經明確提出,“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那么無論從理論到實踐,土地制度改革不能背離這個基本原則,必須慎重處理好改革與法治之間的關系。
我們還需要看到,任何時候,討論土地問題都不能脫離中國的現實國情、農情,在土地依舊是廣大農民群眾最主要的生產資源,最重要的財產來源,仍然是相當一部分農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的背景下,在中國農村基層民主發育并不完全、農民民主權利還難以充分實現的情況下,在中國改革發展還面臨許多利益的捆綁、諸多藩籬難以突破的情況下,土地制度改革問題決不能想當然地紙上談兵、就事論事,我們需要具備更宏觀的改革視角、更辯證的改革思維、更腳踏實地的改革定力、更接地氣的改革理論。
我們應當始終堅信,土地制度改革的道路是走出來的。我們從來都不乏基層創新的典型和實例,中國勞動人民從來都不乏創新的勇氣與智慧,從歷史到未來,這都是指引我們前進的最根本的動力源泉。只要人們對于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不停歇,他們開拓創新的步伐就不會停止,關于改革的實踐與探索就不會停頓。只要我們始終堅持相信群眾的智慧,相信群眾的創造,那么一切的爭論和疑問終會在群眾的創新實踐中消失。
信息來源:農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