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財政每年至少安排3億元獎補,農民子女享受義務教育同城待遇
金融服務
鼓勵商業銀行開展農村居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財政補貼
2015年——2017年省級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億元資金對縣(市、區)獎補。
住房公積金
鼓勵引導農民工繳存公積金,保障其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
既有權益
申請城鎮常住戶口的,保留原有宅基地,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農民進城購房取得居住證后,其子女進城接受義務教育的,享有與城鎮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所在縣(市、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學校不得拒絕,不得收取政策規定外的額外費用。這是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剛剛出臺的《關于促進農民進城購房擴大住房消費的意見》作出的明確規定。
而這僅僅是該《意見》給農民的利好之一。11月10日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我省將采取多種舉措,支持農民進城購房。
在金融服務上,《意見》提出,房屋抵押登記部門和金融機構要針對農民進城購房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個人住房貸款等業務,優化審批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各商業銀行要積極開展農村居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積極探索建立完善農村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住房財產權抵押制度,支持農民進城購房、定居。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住房擔保機構或設立專項擔保基金,為農民進城購房貸款提供風險分擔或緩釋措施。
在財政補貼上,《意見》明確,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政府對農民和外來人員進城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給予一定比例的購房補貼,或由當地財政對購房者按所購房屋繳納契稅額度的適當比例給予購房補貼,財政部門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建議安排獎勵資金,2015年—2017年省級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億元資金,對政策落實較好的縣(市、區)給予獎補支持;對農民進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當地政府可在國家規定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適當降低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將其商業銀行個人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或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商業銀行發放個人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予利差補貼。
為發揮住房公積金作用,《意見》提出,各地要主動服務,為農民工開設“綠色”通道,鼓勵引導農民工繳存公積金。用工單位要將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依法保障其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支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農民工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自住住房。
《意見》強調,維護進城農民既有權益。農民在縣城或鄉鎮所在地購買商品住房的,可自主選擇在原籍或購房所在地申請城鎮居民常住戶口,原享受的醫療、集體經濟收益等權益不變;申請城鎮常住戶口的,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隨遷進城辦理城鎮居民常住戶口,并保留原有宅基地,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對自愿退出宅基地并還耕、還林,進城購買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農民,當地政府可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