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藥檢定所在總結試運行的基礎上,決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對農藥登記申請進行集中評審。凡屬境外企業農藥登記田間試驗及境內企業新農藥田間試驗、臨時登記和正式登記等申請,都納入集中評審范疇。集中評審后,原則上每月公示1次和上報1次擬批準登記產品。
為提高評審質量,確保公平、公正,農業部農藥檢定所將按照不同登記申請類別和受理時間順序進行評審、公示和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