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一名農藥銷售商因向菜場銷售含有違禁成分“克百威”的農藥,日前被廣州市農業局依法沒收其違法所得13370元,并處違法所得7倍罰款即93590元。
克百威屬高毒殺蟲劑。早在2011年6月20日,農業部就發布通知稱,對克百威等22種高毒農藥進行限制。今年7月,農業部發布公告,擬對克百威、殺撲磷、甲拌磷、甲基異柳磷、氯化苦、溴甲烷這6種采取禁用限用措施。
最近,廣州市農業局在對花都區部分菜場風險監測中發現一條銷售使用含違禁成分農藥的線索,該局立即組織花都區、白云區農業部門對涉嫌農藥的銷售網絡進行溯源追查。經查,發現黃國鋒從2014年11月起,從河北馥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業務員朱泳亮處購進2個包裝規格的“甲倒”共8件零11瓶,銷售給花都區5個菜場使用。經抽樣送廣東省有關化肥農藥檢驗機構檢測,該批送檢樣品被檢出含違禁農藥“克百威”。而產品標明的登記有效成分“苦參堿”卻未檢出。
廣州市農業局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黃國鋒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9萬多元。廣州市農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切實保障農業綠色生產安全消費,對于銷售違禁農藥、流動販賣違禁農藥等各類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將予以持續的嚴厲打擊、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