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藥品安全,與每一個人的日常生活緊密相關,是重大民生和公共安全問題。近年來,隨著中藥材產量與供銷矛盾的加劇,中藥價格波動較大,生產流通領域制假售假現象時有發生。
比如,部分不法商家用外形、顏色與冬蟲夏草都極為相近的亞香棒蟲草來假冒冬蟲夏草,加鐵絲來增加蟲草的重量;用蘋果皮代替牡丹片;仿真度最強的當屬藥渣摻假,將藥廠萃取后的藥渣摻入正常藥材中以次充好。
提升中藥材流通現代化水平,以保證中藥材流通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已成為當務之急。
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初現成效
針對中藥材流通領域制假售假現象屢禁不止、中藥材流通組織化現代化水平比較低的現狀,商務部在中央財政支持下,從2012年開始,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把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制度電子化,形成“來源可知、去向可追、質量可查、責任可究”的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
2012年10月份,《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的通知》發布,決定在河北省保定市、安徽省亳州市、四川省成都市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和物聯網技術,通過中藥材產品包裝帶有的電子標簽,對中藥材產地來源、生產加工、市場流通、藥房使用等環節的有關信息進行電子登記,開展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
目前,這四個城市,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工作都已取得積極進展,制度標準體系初步建立,中央追溯管理平臺和統一軟件開發建設完畢。四個試點城市計劃覆蓋8530個中藥材市場內外經營者、35個種植基地、195個中藥材經營企業、338個中藥飲片生產經營企業、20家大型醫院和233個藥店,目前已進入攻堅實施階段。
2013年,在中央財政支持下,商務部選取甘肅、云南、吉林、湖南、河南、江西、廣東7個省份繼續開展這項工作,計劃到2016年底實現覆蓋全國的目標。
為使追溯體系發揮應有的作用,2013年10月,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8部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藥材管理的通知》,明確提出要建設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鼓勵和引導中藥飲片、中成藥生產企業逐步使用可追溯的中藥材為原料,同時要求各地區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逐步形成可追溯的倒逼約束機制。文件的出臺為逐步建立中藥材流通追溯的倒逼機制提供了政策支持。
中藥材追溯體系的技術模式已經成熟
進入追溯體系的商家或企業,都會獲得帶有溯源功能的電子秤,以代替原來的普通秤。
商家在進行交易時,要提供三類關鍵信息——買方、商品和賣方的相關信息。這三類關鍵信息會通過電子秤形成一個二維碼,并貼在中藥材包裝上。二維碼會跟著這份中藥材,從藥材形態到飲片企業的飲片形態,再到醫院的銷售終端。
而在不同的形態下,二維碼不同。如還是藥材形態的二維碼與已經轉化為飲片形態的二維碼是兩張不同的二維碼,但這兩張二維碼在后臺數據庫中的信息是關聯并且貫通的——這就使倒推的方式得以實現,即使是消費者,也可以通過互聯網查詢到所購買的藥品在每一環節的交易記錄,從而實現中藥“來源可知、去向可追、質量可查、責任可究”。
之所以通過電子秤形成二維碼,并在后臺數據庫中留下記錄,是因為電子秤可以自動聯網,自動傳輸商家所提供的信息。而這得益于Wi-Fi——一種無線通訊技術,可實現區域內信息的采集——后臺可以自動找到電子秤,電子秤的數據信息也會自動傳輸到后臺,比如客戶端、服務器等,進行交易數據的收集。
對商家而言,這種改變與傳統的交易模式相比,僅是換了一個電子秤,打印出來的小票上多出了一個二維碼。
但正是這一張張小小的二維碼,將為每一個參與追溯體系的商家構建起各自的企業誠信體系。這與淘寶商家的信用級別道理相通。
追溯體系建設難以一蹴而就
然而,藥材采收后,經過一級一級的收購商采購、包裝、貯藏、運輸,會導致每一批次藥材的來源混雜,很難溯源。此外,在運輸過程中,若包裝、倉儲條件不規范可能導致藥材變質、污染,從而影響藥材質量。流通環節中存在的種種問題也正考驗著中成藥的質量。
行業內對實行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充滿期待,但是業界也都明白,此項工作任重道遠。
中藥材生產、流通領域存在的諸多問題長期以來制約著整個中藥市場的健康發展。而追溯平臺的建設是一個系統的大工程,難以一蹴而就,其中面臨的難點也不少。
比如,企業參與熱情不高。據了解,天士力集團的丹參藥材溯源系統和四川新荷花飲片公司的條形碼系統是國內對于追溯體系較早的嘗試,是其藥品進入歐美市場的必備條件。但從行業范圍來看,僅在集團內部進行溯源是不夠的,企業內部的溯源意在對原料,即種植環節進行把控,是企業的自發行為。
而行業需要一個國家甚至國際的平臺來做這件事,目前還未實現預期的目標。
不僅如此,中小企業紛紛表示沒有聽說過追溯體系,對這項體系也沒有太大興趣。有企業擔心自己的產品被溯源后,由于出現質量問題而被追究責任。因此,這些企業的積極性并不高。
此外,還有企業擔心由于利用物聯網和電子標簽技術,建立追溯體系的成本會很高,實施后會給企業經營造成較大的成本壓力。
再比如,執行力度有限也是個難點。在原產地采購時,需要對每一份藥材進行編碼標注,這也是GAP(良好的農業規范)的根本要求。但是在具體操作中,受傳統作業及實際情況的多重制約,很難將該項要求真正落實。
缺乏準入標準和嚴格監管也是難點之一。中藥材的生產、加工、包裝、存儲、運輸等均缺乏相應的規范,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違法違規行為是中藥材流通領域存在的“硬傷”。
全面建立龐大的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工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這就要求相關部門統籌安排,先行試點后再向全國范圍內推廣。此外,需要出臺沒有參與追溯體系的中藥材就不可流通的硬性規定,促使相關企業積極參與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