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部等6部門《關于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和《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土地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要求,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程序是:
1
做好準備工作。制定工作計劃(方案)、成立工作機構、收集整理承包農戶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處理國土“二調”在集體土地確權登記中的航空航天影像數據,形成用于調查和實測的基礎工作底圖。
2
進行權屬調查。根據農戶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和基礎工作底圖,入戶實地進行承包地塊權屬調查,由農戶進行確認。
3
對承包地塊進行測量。按照農村承包土地調查技術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承包合同)和承包地塊編碼規則,對承包地塊進行測量繪圖、標注地塊編碼、面積,形成農戶承包土地地籍草圖。
4
對土地地籍草圖進行審核及公示。由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組審核地籍草圖后,在村(組)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農戶簽字確認,由村、組上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匯總并核對后上報縣級人民政府。
5
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按照統一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樣本)格式,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進行權屬確認登記。
6
填寫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依照登記簿內容,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7
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統??h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確權登記頒證過程中形成的影像、圖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統一的標準建立農村土地承包信息數據庫和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8
資料歸檔。按照2010年農業部、國家檔案局頒發的《關于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工作的意見》,由縣鄉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整理登記相關資料進行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