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合理用地選址。遵循“統一規劃、合理布局、保護耕地”的原則,積極引導群眾在發展規?;N植養殖時,盡量利用荒山、荒灘和原有建設用地,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嚴禁占用基本農田。二是加強巡查管控。加強農用地批后監管,將用地使用情況納入動態巡查范圍,對土地利用現狀實行嚴格監控,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杜絕以發展設施農業為名,變相發展非農業經濟建設現象的發生。三是規范審批程序。實行經營者申請、鄉鎮申報、縣級審核的三級辦事流程。鄉鎮政府對經營者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通過后呈報縣國土局耕地保護股,并進行嚴格審核,對符合規定要求的項目進行備案。2014年我縣共審核設施農用地53宗,規范高效的完成了農用地的審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