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政策性農業保險在促進農民增收、提高農業生產抵御風險和農民生產自救能力、保障農業可持續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切實做好地區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結合實際哈密地區行署特制定“哈密地區2015年政策性農業保險實施方案”。
方案包括基本原則;保險范圍和險種及承保時間;保險責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及保險費補貼標準;財政保險補貼資金的撥付;賠償處理;保險承保機構和工作要求等八個方面的內容。
地區農業政策性農業保險范圍覆蓋哈密市、巴里坤縣、伊吾縣、伊吾馬場,開展的項目為納入中央政策性保險范圍的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棉花、玉米、小麥、馬鈴薯和地方政府支持的哈密大棗、設施農業(蔬菜、林果、食用菌、日光溫室棚膜)、哈密瓜、肉用羊及重點扶貧村、扶貧戶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