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進開縣冷水漁業產業發展,促進農戶增收,近日,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出臺了《冷水漁業發展扶持辦法(暫行)》(開縣府辦發【2014】53號)。
根據《開縣冷水漁業發展規劃》,大鯢繁殖基地和冷水魚流水養殖基地建設面積已經達到規劃面積,因此今年的扶持內容只包含商品大鯢養殖和冷水魚產品加工兩個方面。其中商品大鯢養殖苗種補貼標準由2013年的100元/尾調整為60元/尾,建池補助標準保持不變為200元/㎡;在產品加工扶持方面:加工企業入住工業園區的按照工業園區相關扶持政策執行;在工業園區外建立加工企業的,新增生產性固定資產在3000萬—5000萬元以內的,一次性補貼300萬元,新增生產性固定資產達到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上,一次性補貼500萬元。同時,在土地使用政策、稅收等方面也進行了扶持。
堅持先報批后實施,先建后補,基礎條件較好的優先補助原則,對從事冷水漁業扶持項目的業主需先申報,鄉鎮(街道)同意,并經縣農委審批立項后,業主方可按照審批的方案進行建設。項目建設完成后經業主申請,由縣農委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實地驗收合格后,進行補助撥款。